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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2-01   阅读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


校保发〔202147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安防监控

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月22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年1月31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和《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是指使用数字或模拟视频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相关设备对校园一定区域进行实时图像监视和信息存储查询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监控系统,是学校内部技术防范的图像监控系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集合体。

第三条 校园安防监控系统不仅适用于校内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实时监控,而且适用于日常校园内预防**件,防火、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等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第四条  4188云顶集团负责管理使用及对前端摄像机的日常维护,负责检修保养前端摄像机、电源及线路故障;信息化管理处负责后台、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负责维修更换监控系统交换机、光电转换器、编解码器及后台存储服务器等设备故障。

第二章  管理及维护

第五条  4188云顶集团负责网内二级单位用户端口的管理与授权,各授权的二级用户只能使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单位内部安全状况,无存储、调取、拷贝相关视频资料的权限。

第六条  4188云顶集团安全指挥中心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安全指挥中心必须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实时监控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区域,监控安防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图像资料的转存、备案及各类案件的登记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害校园安全的各类行为。

第七条 学校每年划拨安防监控系统专项经费,用于前端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监控摄像设备或挪动其位置,否则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或司法机关依法(规)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确因施工等需要移动的须经安全指挥中心同意,移动后及时恢复其位置,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章  资料调取

第九条  4188云顶集团安全指挥中心负责校园视频资料的调取与使用及存储。当校内发生案件或事件须调取视频图像资料时,由事发单位及个人向所在校区校卫队报案或提出申请,安全指挥中心登记备案后由所在校区校卫队依法依规调取查看,禁止个人复制视频图像资料。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或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调取视频资料时需出具单位相关证明,经4188云顶集团负责人同意,安全指挥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调取、查看和复制相关的视频图像资料。

第十一条  需调取、查看或者复制视频图像资料时,相关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图像信息使用制度,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由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调取视频图像资料;录像资料仅限工作使用,严禁上网传播或做其它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对外宣传需经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核,由学校宣传部门对外发布。

第四章 操作守则

第十三条 学校安防监控系统作为学校技术防范的重要手段,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遮挡、挪(移)动、拆除有关安防设备;

(三)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泄露系统的秘密;

(四)将系统记录资料用于其它不正当目的;

(五)其它妨碍系统运行的行为。

第十四条 4188云顶集团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改变监控报警系统的用途,将其用于采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及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

(二)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的监控报警系统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三)故意隐匿、毁弃监控报警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四)拒绝、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使用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信息资料;

  (五)向本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提供监控报警系统的信息资料。

第十五条  4188云顶集团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或调离岗位;其他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备损失或损坏的,当事人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或司法机关依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4188云顶集团校园区域内所属经营性场所、营业大厅、库房、办公场所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修订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办保发〔2013〕28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4188云顶集团负责解释。






















抄送:校领导。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31日印发